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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精神病人指定婚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添加时间: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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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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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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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曹全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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