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6日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
法释〔一九九七〕十二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施行以来,一些地方法院就刑法第十二条适用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向我院请示。现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
第二条

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
第三条

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后审理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果刑法规定的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与修订前刑法相同的,应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


合作网站

B 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 北京故意毁坏财产罪律师 北京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北京遗产分割律师 C 沧州窝藏罪辩护律师 D 大连刑事律师 东莞劳动律师 E 鄂尔多斯交通肇事赔偿律师 F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G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H 河北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惠州行政复议律师 K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建筑施工纠纷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L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N 南部县离婚律师 南昌毒品犯罪律师 南昌资深律师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宁波离婚纠纷律师 宁波买卖合同律师 宁德市霞浦县知名离婚纠纷律师 Z 邳州律师 Q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青岛房产律师 青岛知名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S 山东济南商标律师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山东济南知识产权律师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山东专利律师 汕头刑事律师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上海涉外投融资业务律师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沈阳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律师 石家庄工伤赔偿律师 松江区离婚协议律师 W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威海民商事律师 威海知名房产纠纷律师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X 西安毒品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Y 宜兴知名刑事律师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Z 找宜兴找刑事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案件的高级律师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电信诈骗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