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官员露宿街边
从玩纸牌游戏小赌到赴澳门大赌,从挪用公款填赌资到携款潜逃,湖南省安乡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原主任兼社控办主任徐丽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潜逃泰国期间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回国自首后,她在看守所见到了分别1000多个日日夜夜的女儿,当看到以前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儿身上衣服却寒酸了许多时,她假装坚强,轻声安慰着她。当女儿转身离开后,她觉得整个世界的泪水都从眼眶中迸出来了。如果她没有犯罪,女儿会和别的小朋友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
深读注意到,10月18日,中纪委网站刊登了徐丽的忏悔录,文中讲述其如何走向犯罪以及痛苦的逃亡经历,读来令人唏嘘,也令人警醒。(来源:中国青年网)
回国自首如何量刑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