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拒不还
被告人樊某从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使用从某银行申领的信用卡,故意透支近25000元后,便不再使用该卡,欲以此来赖账。后经银行催缴,樊某不但不还钱,还四处躲避,使得银行联系不到。
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樊某被公诉至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信用卡诈骗如何处罚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以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超过规定期限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据此,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樊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