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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故技重施盗窃写字楼财物被诉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6日 来源: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wzkssls.com/

曾采用破坏电子锁的方式盗窃写字楼被判刑罚的青年男子刘某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北京市朝阳检察院就刘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刘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法,2013年2月份刑满释放。出狱后,刘某某仍不思悔改,于2013年12月初故技重施,盗窃北京市朝阳区一写字楼办公室的九台笔记本电脑。为实施盗窃,刘某某于前一天下午4点多便来到办公楼搭乘电梯到达25层后逐层乡下寻找适合盗窃的办公室。直到晚上九点多刘某某在八层发现了一间靠近楼梯口的办公室适合盗窃。刘某某破坏了门禁电源,门禁锁断电后无法闭合,刘某某便趁此进入该办公室,将办公室内的九台电脑打包带走,之后,刘某某于2014年1月用同样手段,连续盗窃了其他写字楼办公室的大量财物,经鉴定价值2万余元。

检察官提示:各写字楼物业应加强反方,规范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对于出现在办公楼内的外来人员,尤其是短时间内在各个楼层穿行的人员做好盘查工作,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将楼内财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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